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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新生户口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期间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为做好新生户口迁移工作,请各学院在新生入校后配合党政事务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需交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本人联系号码;

二、注意事项

1、为避免学生丢失《户口迁移证》,请及时收取。对自愿不迁移户口的学生,进一步确定户口确实没有迁出,以免遗漏。

2、明确告知本次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再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户口迁移证》上的相关信息必须与身份证、录取名册上的完全相符,否则,需原迁出派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校招生办到省考试院核查、更正后,党政事务部才能予以办理落实户口手续。

4、《户口迁移证》的页面上不能涂改、缺项,迁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注:有二个章,1为“省户口专用章”,2为迁出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不能办理户口落实手续。

请各学院收齐后按学号顺序分别整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联系号码(填写附件温州商学院2021级学生户口迁移汇总表)于9月30日之前统一交到党政事务部。  

联系人:李世刚   电话:665989

办公地点 :北校区 1-105室  0577-86597018

 

附件:2021级学生户口迁移证清单(模板).xlsx

      

党政事务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