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文章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次数:
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学校拟定于2017年12月23日召开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第一次党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回顾和总结近五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尤其是转设为温州商学院以来的工作和主要成就经验,明确未来五年学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团结和动员全校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乘势而上、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区域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高校而努力奋斗!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共温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3.选举中共温州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温州商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大会代表名额、构成和产生办法
温州商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拟定为101名,约占学校正式党员总数的33%。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先进性,由教师、干部、职工、学生等各方面人员组成。代表由各党支部推荐,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选举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报学校党委审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党代表实行任期制。
四、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1.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
2.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提名候选人6名;书记1名。
五、选举办法
1.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0%。
2.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均由大会采取直接差额20%的办法选举产生。
3.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后,由本届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分别由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六、筹备工作的领导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周东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林盛光、范茂盛为副组长的中国共产党温州商学院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组长:周东
副组长:林盛光 范茂盛
成员:孙玉甫、陈坤党、张佐权、郑银生、梅援、鲁天伟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党代会的筹备工作,研究筹备工作方案,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组、会务组。
本次党代会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紧做好第一次党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精神风貌、强烈的党性观念和高度的责任感,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中共温州商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