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7 来源: 时间:2018-07-17 14:22:35 浏览: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见附件1),就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立项宗旨与范围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宗旨、立项范围,请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
二、 项目申报
1、教学改革项目要求聚焦教学,并向一线教师倾斜。
2、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3、项目立项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我校推荐备案名额为8项。
4、学校组织专家网评、会评,结果经校内公示,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厅备案同意后,发文立项。
三、 项目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向学校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项目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报告书与相关佐证材料;
(2)在2B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主题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公开发表论文或项目主要成员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温州商学院”;
2)论文必须标注课题编号“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四、 材料提交
电子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附件2),非匿名版。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活页)(附件3),匿名版,回避学院部门名称及人员姓名与信息。
3、《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
纸质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非匿名版。
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
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于2018年9月10日(周一)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1-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319868752@qq.com。联系人:余莉娜;电话:86599153(779153),6501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7月17日